刑事案件报案后公安不予受理怎么办?
最气人的情况,是公安根本不受理,说不了两句话直接打发出去了,这是严重违法的行为。
根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以下简称《程序规定》)第一百六十六条 公安机关对于公民扭送、报案、控告、举报或者犯罪嫌疑人自动投案的,都应当立即接受,问明情况,并制作笔录,经核对无误后,由扭送人、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自动投案人签名、捺指印。必要时,应当录音或者录像。
第一百六十七条 公安机关对扭送人、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自动投案人提供的有关证据材料等应当登记,制作接受证据材料清单,并由扭送人、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自动投案人签名。必要时,应当拍照或者录音、录像,并妥善保管。
即便你报案的不是刑事案件,立不了案,公安也应该受理,注意受理不等于立案,公安是受理后再决定是否立案。不过现实中公安对于不想立案的案件一般都不受理,所以我们要做的第一步是让公安受理案件,先受理再走下一步。
第一百六十八条 公安机关接受案件时,应当制作受案登记表,并出具回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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