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人代签劳动合同,公司需要支付二倍工资吗
劳动合同不仅保护职工,也保护公司。但现实中同样存在各种各样的情况,不断引发纠纷。比如某员工的劳动合同是公司或他人代签的,这种情况,是属于已签还是未签劳动合同呢,此时公司需要支付二倍工资吗?
【案情简介】
王某于2014年6月7日与玩具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约定合同期限一年,合同到期后另行续签。2015年6月6日,双方的劳动合同到期,玩具公司于2015年6月8日找王某续签劳动合同,王某告知公司称“续签你帮我签了就行”。于是公司人事就在落款处签了王某的名字并将合同存档。
同年8月,王某在上班期间被玩具生产模具扎伤手臂,公司即为王某申请工伤鉴定,提交了由公司人事代签的续签劳动合同,王某也在申请材料中签字。后王某出院后,因伤情怠于工作,与公司发生纠纷。王某一气之下以公司未续签劳动合同为由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公司支付二倍工资。
经审理,仲裁机关认为,虽然公司提交的续签书面劳动合同是由人事代签,也无法出具王某委托代签的证据,但在王某的工伤认定中,王某对该合同已签字确认,表明王某已经知晓代签并认可。因此,仲裁机关对王某的仲裁请求不予支持,认可代签劳动合同的效力。
【法律分析】
通过以上案例可以看出在司法审判中,对于代签劳动合同,劳动者诉求用人单位支付二倍工资的,如果用人单位有证据证明代签劳动合同经劳动者本人同意,或者劳动者以实际行为表明接受所代签劳动合同内容,且以劳动合同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效力性强制性规定的,代签劳动合同即属于有效合同,此时公司无需支付二倍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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