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签书面劳动合同被辞退,能主张赔偿金吗?
案例:
小明入职A公司时,A公司仅让小明填写了入职表,而未与小明签定了书面劳动合同。之后小明与上司因私事发生冲突而被公司辞退。小明感到困惑:未签书面劳动合同被辞退,我是否能向公司主张赔偿金?
实际生活中,和小明一样有着类似困惑的人,并不在少数。那么:未签书面劳动合同被辞退后,能要求公司支付赔偿金吗?
律师解答:
实际上,未签书面劳动合同与赔偿金之间,并不存在必然的因果关系。那么法律规定的未签书面劳动合同的直接后果是什么?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未签书面劳动合同并不必然可以主张赔偿金,用人单位一方解除劳动合同时,劳动者主张赔偿金需要具备以下几个要件:1.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单方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2.劳动者不要求用人单位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其中对于第一个要件终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判断需要结合我国《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规定的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禁止情形和允许情形加以判断。或者,用人单位在解除劳动合同时具备法律规定的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的情形,也可以主张赔偿金。在本例中,小明因为与司发生的私事冲突而被解雇,属于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有权主张赔偿金。
补充:
本文涉及的相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七条、第二十九条、第九十一条;《中华人民国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第四十二条、第四十八条、第八十二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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