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案例中心 > 民事案例
表单
农民工无证上岗轧断手,能够获得怎样的赔偿?
发布时间:2021-12-23 12:12:22  | 作者: admin

 工伤范围是工伤认定的前提,一般由法律直接规定。各国及地区的工伤保险法律以及国际劳工公约对工伤范围的规定主要采取以下几种立法模式:概括式立法模式、列举式立法模式、混合式立法模式。我国《工伤保险条例》对工伤范围采取列举式立法模式,通过肯定性列举和否定性列举相结合的方式,明确了我国《工伤保险条例》拟规范的工伤范围。


  案例:


  来自农村的田先生在上海某钢模公司打工,8月起双方在没有签订雇佣劳动合同的情况下开始工作。同年10月的一天下午,由于未经培训无证上岗的田先生对操作机器并不熟练,在操作机器时不慎被齿轮卷住右衣袖,致右手被轧,被急送医院救治后,结果右手骨折并截肢造成终身残疾。经司法鉴定,田先生因机器轧伤右前臂腕关节致以上截肢,评定六级伤残。


  钢模公司认为,田先生未从事过同类工作,在使用机器中,是自己不慎被机器轧伤,应当由田先生自己承担。伤后公司支付了田先生的所有医疗费用,对田先生提出的残疾赔偿金仅同意按农村赔偿规定的30%承担。田先生能够获得怎样的赔偿?


  律师解答:


  田先生在公司指定的场所工作,受公司支配,接受公司支付的劳动报酬,双方之间的劳务雇佣关系成立。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遭受人身损害,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但受害人有重大过失的,可以适用过失相抵。


  田先生缺乏操作经验,自身疏忽大意是受伤重要因素,可以酌情减轻公司的民事赔偿责任。田先生虽系农村居民,但在本市城镇常住,脱离以农业为收入的生活状态,故准予对其残疾赔偿金适用城镇居民标准;并酌情赔偿精神抚慰金。


快速导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