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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争议案件的诉讼时效是多久
对于劳动争议,劳动仲裁是一种前置程序。劳动仲裁结果不满意的,才能提起劳动诉讼。提起诉讼时,必须有诉讼时效,因为法律不保护睡懒觉的人的权利。劳动争议案件的诉讼时效有多长?蓝启律师事务所小编马上给你介绍相关知识。
一、劳动争议案件的诉讼时效是多久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前款规定的仲裁时效因一方向另一方主张权利、请求有关部门救济或者另一方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自中断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当事人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正当理由不能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期限内申请仲裁的,仲裁期限中止。仲裁时效期间自中止时效事由消除之日起继续计算。在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交。
《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债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特殊情况下,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债权人的申请,决定延长期限。
二、劳动争议诉讼案件的提起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在规定的期间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起劳动仲裁;
2、不服或者部分不服劳动仲裁裁决;
3、自收到仲裁裁决之日起十五日内(即仲裁裁决生效日之前)。
由此,劳动争议诉讼案件,必经劳动争议仲裁,否则,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劳动争议案件仲裁时效与劳动争议案件诉讼时效的关系是:劳动争议案件仲裁时效是指有权提起劳动争议仲裁的一方当事人必须在规定的期限内提起仲裁的时效,否则,劳动争议案件仲裁时效是指有权提起劳动争议仲裁的一方当事人必须在规定的期限内提起仲裁的时效依法取消申请仲裁的权利。劳动争议诉讼时效,是指有能力提起劳动争议诉讼的当事人必须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提起劳动争议诉讼,否则,仲裁裁决将发生效力,失去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保护其合法权益的限制。
因此,劳动争议案件仲裁是劳动争议诉讼案件的必要前置程序。超过仲裁期限提起劳动争议案件的,将失去胜诉的权利。当事人应当在劳动诉讼时效的范围内提出申请。如果超过诉讼时效,就失去了胜诉的权利。请注意,超出诉讼时效的是胜诉权的丧失,而不是实体权利的丧失。希望你能在实践中积极倡导自己的权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