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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婚女谎称未婚入职被解雇,法院判公司违法
发布时间:2021-12-22 09:12:51  | 作者: admin

  已婚女谎称未婚入职被解雇,法院判公司违法


  已婚女谎称未婚入职被解雇,法院判公司违法,并支付违法解雇的赔偿金。有些已婚女性为了获得工作机会,隐瞒自己已婚的事实,入职后被公司发现,公司以该员工欺诈为由解雇,可公司的做法却不能得到法律的支持。

已婚女谎称未婚入职被解雇,法院判公司违法

  法律法规:


  《劳动合同法》第八条规定:


  用人单位有权了解劳动者与劳动合同直接相关的基本情况,劳动者应当如实说明。


  法律解读:


  1、对该法条的正确理解是:员工的告知义务是附条件的,只有在公司要求了解的是员工与劳动合同直接相关的基本情况时,员工才有如实说明的义务。


  2、员工与劳动合同直接相关的基本情况一般应包括健康状况、知识技能、文化程度、工作技能、工作经历、职业资格等,员工不如实说明,就可能让公司重大误解、陷入错误认识,公司主张构成欺诈、构成对公司知情权的侵害,这种主张是合理的。


  3、符合这种情况的,公司可以解雇,是合法解雇,无需支付赔偿金。


  4、但公司不能为了解情况而侵害员工的隐私,员工对于那些与工作无关且侵害个人隐私权的问题,有权拒绝说明,员工的这种做法也是合理合法的。


  5、对于与劳动合同没有直接联系的信息,员工即使未如实说明,也不能认定为构成欺诈。公司以此为由解雇的,是违法解雇,要支付赔偿金。


  律师评析:


  已婚女谎称未婚入职被解雇,法院判公司违法。这个问题如何解读?


  1、对于实践中公司“若有不实处,愿无条件接受公司处罚甚至辞退”的规定,应理解为员工对与劳动合同直接相关的基本情况如健康状况、学历、专业、工作经历、教育背景等的填写如有不实的,公司可解除劳动合同。


  2、对于与劳动合同没有直接联系的信息如身高、体重、婚姻状况、血型等信息的填写,除非公司在招聘时已对某项信息作出明确的要求,否则,即使员工填写有不实之处,公司也不能以此为由解除与员工的劳动合同。


  3、婚姻状况不是员工工作能力的影响因素,也不是员工从事工作的必需条件,公司也未提交公司的规章制度等证明员工隐瞒已婚的事实属于严重违反公司管理制度的情形。


  4、故公司以员工入职时“婚姻状况”所填写的内容与事实不符为由辞退员工,不符合法律规定的公司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应向员工支付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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